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海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起在全市使用“易来通”电子健康通行证(以下简称“易来通”)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易来通”供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居民(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在本市范围内通行使用。
二、居民如实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及照片,经系统自动核验后生成电子通行证。“易来通”实行一人一证,无智能手机人员暂使用原有纸质通行证通行,并在规定期限内逐步过渡到使用“易来通”纸质版。
三、在居民小区、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车站、农贸市场、商业场所等人员流动的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落实“易来通”核查制度,居民应主动出示“易来通”电子通行证,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
四、办理“易来通”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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