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济区公租房供应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保障对象、供应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二)属地优先原则。各区(管委会)公共租赁住房当期房源优先保障本辖区保障对象;在满足本辖区保障对象需求后,剩余房源按申请意向(或自主报名)调剂供应,调剂房源不考虑优先情况。
(三)优先保障原则。本辖区所有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纳入优先配租范围,根据一居室和二居室相对应的条件确定保障对象优先予以配租(系统提取优先资格时间为方案拟定时间为准)。如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对象大于本次配租的房源数,则按资格证顺序号确定保障对象范围。
(四)配租原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方式进行,辖区配租采取房源数和供应对象数 1:1 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