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0日24时前复工、开工!
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外来施工人员多的特点,市住建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管控工作的通知》,全市所有房屋和轨道交通工程一律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开工,具体复工时间、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所有房屋和轨道交通工程的全部相关人员不得提前返通。工地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在复工前除留守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等区域。项目留守值班人员要佩戴好口罩等防护设施,定时测量体温,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对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诊治,并按规定上报。
对因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的项目,其参建单位将一律记不良记录、“黑名单”、行政处罚、限制招投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全市所有房屋和轨道交通工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必须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关,在复工前,先开展自查自纠,然后把自查情况、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开(复)工申请书报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到现场进行复核,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每个从业人员没有进行教育培训、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到岗,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同意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