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应对疫情的政策意见有哪些(南通市应对疫情的政策意见有哪些内容)

地方特产2022-09-20 21:32:31佚名

南通市应对疫情的政策意见有哪些(南通市应对疫情的政策意见有哪些内容)

  积极应对疫情发展变化,切实帮助全市广大企业树立信心、共渡难关、稳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市政府2月6日出台《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简称“克难惠企12条”)。意见从金融支持、减税降费、财政政策、稳定保障、服务企业等五个方面发力,着重突出“加、减、强、稳”四大关键,持续构建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全力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共克时艰。

  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一不两降”: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重要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领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在2019年基础上再降0.5个百分点;降低1000万元以内、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转贷、担保费用。同时,取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反担保要求,对担保费率在1%及以下、无需反担保的业务,由财政补贴50%担保费,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期限或予以核销,优先支持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

  减税降费方面,意见提出“两减两缓”:对因疫情原因导致重大损失的企业,可申请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困难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客运、餐饮、住宿等行业,可申请调整定额。对确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适当延期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予以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最长6个月,期满后再补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此外,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或按照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财政政策方面,意见从三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重点保障领域企业的支持。对纳入我市疫情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改的企业,对临时转产防护用品的服装类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同时,在享受优惠信贷利率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企业贴息支持。二是加大对受困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对为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主动为经营户减免租金的商超市场等企业,对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按照其减免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实行2个月房租免收。三是加快产业资金兑现进度。市区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实施线上申报、不见面审批。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实施企业的奖牌类、资格类项目施行“即审即兑”措施。省级以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后直接兑现到企业。

  稳定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且在疫情结束后首次参加列入江苏贸促重点展会的企业,全额免除参展费用。对因受疫情影响而出现的失信行为,采取网上培训考试、在线修复等方式,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免费为中小企业出具信用查询报告,提供网络预约服务。免费为银行机构提供信用审查服务。全面清理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账款,对已达付款期的,确保账款清偿率达100%;对未到付款期的,可按合同约定酌情提前支付。

  意见对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方面,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入驻复工企业,指导加强疫情防控,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保障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完善企业在线服务机制,在服务、审批、金融等方面,充分发挥政企通App、政企微信工作群、“全程电子化”审批平台、南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通创业融资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作用,及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服务。

  文件还明确,政策意见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各县(市)区同步执行,涉及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由同级财政负责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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