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公告

地方特产2022-09-21 01:52:09佚名

铜山区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公告

  铜山区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公告

  铜山区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公告铜山区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公告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我区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和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铜山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铜政发〔2010〕19号)、《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铜政规〔2013〕2号)、《区政府关于调整铜山区住房保障政策标准的通知》(铜政发〔2020〕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0年度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城区是指铜山街道办事处同昌、学苑、无名山、玉泉河、龙腰山五个社区居委会,以及2010年10月份区划调整时原九里区划转的街道办事处(仅限于铜山区现管辖行政区域范围),以下简称:城区。

  一、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根据上级和我区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区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一)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

  2.连续享受特困职工待遇6个月以上的;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二)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连续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的;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38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5.申请家庭金融资产控制标准。3口人及3口人以下的家庭财产不超过25万元;4口人及4口人以上的家庭财产不超过36万元;家庭金融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四)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717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

  4.申请家庭中2人或以上人口,具有城区或者原九里区居民户籍的;

  5.家庭金融资产控制标准。3口人及3口人以下的家庭财产不超过35万元;4口人及4口人以上的家庭财产不超过46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有价证劵、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二、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

  3.(1)城市低保家庭提供有合法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证》;

  (2)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合法有效的《特困职工证》;

  (3)共同申请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为在校学生或者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学生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因申请(复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受理时间

  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7日

  四、申请受理地点

  1.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受理地点: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铜山新区机关加油站路南)。

  2.城区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受理地点:铜山街道办事处同昌、学苑、无名山、玉泉河、龙腰山五个社区居委会。

  3.原九里区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字迹要清楚,须用黑色或者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不得缩复。

  铜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低保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特困职工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本文标签: ,住房  ,铜山  ,家庭  ,户籍  ,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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