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依据《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2020年度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我市2020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将进入申请登记阶段。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4日开始。
申请对象
(一)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2.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在市区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在市区连续缴纳满6 个月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从邳州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市房产服务中心板块下载打印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查,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69863397
查询网站:(http://www.pz.gov.cn/pzweb/GovInfoPub/Department/InfoList.aspx?DeptCode=00407)
特此公告
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