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指南 房屋赠与变更登记

地方特产2022-09-21 13:09:09未知

扬州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指南 房屋赠与变更登记

  扬州关于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指南

  变更条件:

  拥有房屋所有权者自愿把房屋所有权赠与他人(受赠人)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注: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办理材料:

  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到房管局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文标签: ,房屋  ,房产证  ,受赠  ,所有权  ,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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