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居住证办理注意事项(扬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21 13:32:41佚名

扬州居住证办理注意事项(扬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到派出所现场领证时,应当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实无误后,复印件交由派出所留存,并对证件激活发放。

  经核实发现伪造相关居住证明,冒领、骗领居住证的,居住证不予发放,并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申领人进行处罚。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工本费。

  进入微信申办居住证流程,填写到上传居住证明凭证照这一步骤时,应当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本文标签: ,居住证  ,房屋  ,工本费  ,房主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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