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退役人员医疗和临时困难救助
1、申请时间:每年4-11月
2、申请地点:所在乡镇(园区、街道)
3、发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乡镇(园区、街道)上报的军队退役人员医疗和临时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后,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及时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存折或银行卡中。
【注意】
1、申请对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者所在乡镇(园区、街道)给予批评教育。
2、冒领款退交之前,不再受理其临时救助申请。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威胁、侮辱、打骂临时救助工作人员,扰乱临时救助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