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区集中隔离
费用减免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1.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
2.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3.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4.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5.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6.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二)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收费标准:
1.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2.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