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办理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1、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按规定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主也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