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保障范围和待遇享受条件的长期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根据不同的照护行式、服务项目及内容,由长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照护形式 | 长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 | |
入住定点 机构照护 | 医疗机构照护床位 | 80元/人・天 |
养老机构照护床位 | 60元/人・天 | |
居家上门照护 | ≤1200元/人・月 | |
居家亲情照护 | 20元/人・天 |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是独立于其他社会保险的一个新险种,俗称“第六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