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1、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家庭子女、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