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二类门诊特殊病种包括什么 扬州市门诊特殊病种

地方特产2022-09-22 05:41:22未知

扬州二类门诊特殊病种包括什么 扬州市门诊特殊病种

  二类门特病种包括:

  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冠心病、中风后遗症、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

  一类门特病种包括:

  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

  【补充】:二类门特参保人员在省内或省外备案地可直接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内产生的二类门特医疗费用予以直接结算,不受参保地门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限制,享受相应的二类门特保障待遇。因客观原因,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手工(零星)报销。

本文标签: ,二类  ,医疗机构  ,参保  ,医疗费用  ,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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