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养老保险转出指南
一、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扬州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
4、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社保中心各办事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凭证》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停保后,离开我市跨统筹区流动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在扬州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市社保中心驻各区办事处业务窗口提出转移申请。
2、经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条件的,受理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本人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并向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办理养老关系转出手续,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三、办理地点: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淮海路108号
电话:0514-7329970
扬州市邗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地址:兴城西路178号
电话:0514-87862532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438-2号天地大厦三楼
电话:0514-87968635
宝应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
电话:0514-88232767
仪征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
地址: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电话:0514-83442037
江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江都市新区浦江路85号
电话:0514-86975965
高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保险部
地址:高邮市府前街65号
扬州市维扬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扬子江北路420号
扬州市广陵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淮海路165号
5、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办毕接续手续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