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
人才在泰创业、就业期间,开通全市三甲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享受重点医疗服务待遇,配备家庭医生,定期上门服务检查。
二、住房
人才及其配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当地最高限额的4倍。
三、税收奖励
对人才三年内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
四、配偶安置
人才配偶随归、随迁并愿意在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个人情况和有关政策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在两年内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五、子女教育
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其子女入学就读;人才子女如选择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