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人才(市级领军人才)
1.近5年,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者:
(1)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培养周期内);
(2)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B类资助对象;
(3)省特级教师;
(4)省名中医;
(5)“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6)江苏省技能大师;
(7)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
(8)省级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
(9)江苏省“三带”名人。
(10)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含中国医药城“113”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11)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2)泰州市“311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周期内)。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第一、二、三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第一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
(3)世界技能大赛铜牌;
(4)江苏省现代服务业特别贡献奖。
3.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前2位副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7)省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8)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9)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10)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埋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4.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在泰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留(来)泰州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5.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泰州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全球50强制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的制药企业或中国医药工业50强企业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副职)、技术负责人(副职)或相当职务者;
(2)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部门高级经理或相当职务并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1500万以上级别项目者;
(3)新能源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强企业或中国新能源产业500强企业部门高级经理或相当职务、技术负责人;
(4)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成员;
(5)全球前10大港口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相当职务者;
(6)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国际计算机学会资深会员、国际工程技术学会高级会员;
(7)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8)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9)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IP核开发全球前5大公司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者。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