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住权是什么意思(西安房屋居住权)

地方特产2022-09-22 17:39:23佚名

西安居住权是什么意思(西安房屋居住权)

  一、居住权解释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即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居住权人合法居住他人房屋的权利,经登记生效后,享有物权,受法律保护。

  居住权是为了解决生活居住问题而设定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合同不同于其他的物权合同,一般为无偿设立。

  二、居住权有啥用

  居住权是《民法典》规定的新物权类型,其主要作用是以设定物权的形式保护居住权人居住他人住宅房屋的权益,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

  三、西安办理居住权房屋应符合条件

  在西安城六区范围内(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的住宅房屋,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申请居住权登记。

  申请登记的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用途认定以登记簿记载用途为准。

  住宅房屋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的,应依法解除后再申请居住权登记。

  四、收费情况

  居住权登记按件收费,每件80元。申请居住权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不收费。

  点击进入:中国民法典官方文件

本文标签: ,居住权  ,物权  ,房屋  ,民法典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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