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江苏疫情防控告知书

地方特产2022-09-23 03:17:19佚名

靖江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江苏疫情防控告知书

  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感染发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序推进我院门诊诊疗秩序的开展,现向所有来院人员告知如下:

  1.来院就诊和体检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正确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无呼吸阀),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当日苏康码、行程卡、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测量体温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手续,并登记签署承诺书。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走专用的入口和出口通道,注意手卫生和咳嗽礼仪。

  2.如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请主动告知:

  (1)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

  (2)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

  (3)7月6日后从南京来靖者。

  (4)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境外返回人员史。

  (5)28天内有涉外货物接触史,特别是涉及冷链进口产品、包装及配送储存设施、设备等接触史。

  (6)28天内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7)苏康码、行程卡异常者。

  3.门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有序进入诊室。来院人员请不要聚集,等候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分开就座。妇女保健中心和孕产保健中心仅限1名家属陪同进入门诊,儿童保健中心原则上最多2名家长陪同,入园体检1名家长陪同,请尽量减少人员陪同和陪护。

  4.门诊各科室预约/咨询电话:

  妇女保健科:0523-85121635

  孕产保健科:0523-85121620

  儿童保健科:0523-85121652

  医学影像科:0523-85121613

  5.门诊手术患者、7月6日后从南京市来靖人员就诊时请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上级要求,7月23日起,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向院外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有核酸检测需求市民携带身份证,前往以下临时核酸检测服务点,登记采样检测,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有序排队。服务时间为:上午7:00-11:00;下午2: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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