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基本医保。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
大病统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按工资总额的0.3%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用按规定全部由个人缴纳,费率分别为10%和0.8%。
国家公务员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缴纳。
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得超出相关部门每年公布的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标准的以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下限标准的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