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地方特产2022-09-23 11:23:26未知

泰州市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温馨提示:

  自2017年起,泰州农村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参保、缴费、报销均按城乡居民医保要求来执行。

  一、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二、参保条件

  有该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生不受户籍限制。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1、在每年的办理时间内(10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携带参保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

  2、通过村居的帐号或参保个人帐户代扣医疗保险费用。

本文标签: ,参保  ,户籍  ,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  ,农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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