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市区范围内,按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其他就业人数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咨询电话:0518-85681958
地方特产2022-09-23 13:45:11佚名
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市区范围内,按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其他就业人数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咨询电话:0518-8568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