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三、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 、办理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西关路9号
连云港市东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
地址:处东海县牛山镇海陵东路261号
连云港市灌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灌云县健康路康斋苑1号
连云港市灌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灌南县人民东路17号
连云港市新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新浦区新孔南路35号
连云港市海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孔望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连云区云和路99—9号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本费9元,材料齐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