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引进和培养的第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三年内按在连时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的第四类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
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是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将我市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到位。
(二)申请补贴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附件: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各服务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