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项医疗费用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征求意见稿中强调了6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包括:
1、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由第三人负担的;
3、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同时,遇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经法定程序,可作临时调整。
二、医保筹资
在筹资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应当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并实行用人单位统一代扣代缴制。
2、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此外,具备多种身份的人员,按照可享受的最高待遇给予补贴,不得重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