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
1、年满18周岁;
2、持有就业地城市暂住证(居住证);
3、个人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就业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5、在就业城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6、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市无私有房屋或未租住公有房屋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新就业人员:
1、具有就业地城市户口;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参加就业城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5、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业地城市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