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续租条件及须知
承租家庭办理续租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表》;
(2)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证明;符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承租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必备材料予以说明。如:结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其中,属于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离婚的,还须提供明确保障性住房归属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或退出声明)等;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承租家庭成员退出的,应提供个人退出声明。
(3)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包括:
①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应当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未缴交个人所得税或无法提供《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的家庭成员应当提供收入证明或者失业证。
②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养老金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