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迁泗洪电动自行车整治一览(宿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地方特产2022-09-23 22:35:34佚名

2021宿迁泗洪电动自行车整治一览(宿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1年8月26日14:19:10

  宿迁泗洪电动自行车整治一览

  1、针对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秩序乱的路口和路段,加强路面管控,增加警力部署,对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板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通行秩序。同时做好文明交通志愿者培训工作,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实施劝导,形成严管态势。

  2、加强各类企业相关从业人员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张贴宣传标语,切实提升群众文明守法意识。

  3、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通过执法和教育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平台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强化教育效果,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监督、劝导文明交通的氛围。

  4、通过曝光典型交通违法,通过以案说法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告知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有序出行。

  拓展信息

  1、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3、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5、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

本文标签: ,电动自行车  ,文明  ,群众  ,机动车道  ,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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