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城晓店镇向北3公里宿迁市车管所驾驶证大厅6-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非制服照片3张
3、《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4、身份证明
补办费用
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