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生户口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宿迁新生儿办理户口

地方特产2022-09-23 23:08:16佚名

宿迁出生户口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宿迁新生儿办理户口

  申请条件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拟落户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四)结婚证

  办理地点

  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咨询电话

  宿迁市:0527-84352101

  沭阳县:0527-83517728、83517727

  泗阳县:0527-85245068

  泗洪县:0527-88356174

  宿豫区:0527-82168012

  宿城区:0527-82163660

  经开区:0527-84354058

  湖滨新区:0527-84323134

  洋河新区:0527-84352895

  苏宿园区:0527-84352811

本文标签: ,新生儿  ,户口簿  ,泗阳县  ,泗洪县  ,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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