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住房租赁补贴对申请人社保有要求吗?
有。
根据2020年12月28日,区府办印发的《北仑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仑政办[2020]74号),新政缩短社保缴纳年限。
社保缴纳年限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即申请前已连续6个月在北仑区缴纳社保,且当前正在缴存(补缴无效)。
具体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技工的放宽至40周岁。
2.申请人为宁波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下同)户籍或持有宁波市六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前已连续6个月在北仑区缴纳社保,且当前正在缴存(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且租赁持有有效《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住房或租赁在区府办印发的《关于北仑区青年申报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补充通知》(〔2020〕49号)中规定的外来务工公寓。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获得过北仑区政府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者未居住在北仑区政府(企业)公租房,或者在北仑区房改档案中无房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