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级生产储备蔬菜种植补贴办理指南(补贴额度+流程)
一、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抓好“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农产品生产保供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甬党办传〔2020〕14号)第四条的规定:“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列入市级速生叶菜类蔬菜生产储备名单、且实际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农业生产主体,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对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800元补助,提高菜农种植积极性。”
二、申报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列入生产储备名单,经核实后,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
四、所需基本资料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申报表;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蔬菜应急生产承诺书。
五、联系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89186200(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