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波能力提升补贴申报条件一览(附申报入口)
申报条件
♧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在浙江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日常鉴定考试取得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车间主任及以下一线职工;
♧ 必须是本省工会会员;
♧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2020年9月25日计算)。
♧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资助对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不属于补助范围。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以下对象:
♢ 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企业先进工作者等各类先进获得者;
♢ 就读于“双提升行动”参与院校的职工。
申报入口
浙江省职工教育平台(http://zgjy.zjft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