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泰顺县征兵入伍就业优待政策 温州泰顺县征兵入伍就业优待政策文件

地方特产2022-09-24 11:30:36未知

温州泰顺县征兵入伍就业优待政策 温州泰顺县征兵入伍就业优待政策文件

  泰顺县征兵入伍就业(创业)优待

  1、参加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考时,年龄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2、义务兵退出现役1年内免费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地方政府每年组织多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温州市每年面向温州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专武干部。

  5、泰顺县每年面向泰顺户籍退役士兵,定向招录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6、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职位。

  7、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或者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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