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浙江省高速公路人工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重要措施,进一步节约社会资源、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零时起,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人工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5日零时起,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人工车道,使用移动支付或现金支付通行费,车道现场将不再主动提供通行费纸质发票(票据),系统将自动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
二、车主成功支付通行费后,即可驶离。可按以下步骤获取支付通行费所对应电子发票(票据):第一步,关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第二步,点击“电子发票”进入“我的发票”页面;第三步,选择开票方式获取电子发票(票据)。
三、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由司机先行支付通行费的,请司机按上述步骤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二维码后,将二维码展示给乘客,由乘客打开微信现场扫码获取。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6日
出租车、网约车、租赁车等车辆高速通行费发票获取流程
一、由司机支付通行费的,请司机按以下步骤获取电子发票:
关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点击“电子发票”进入“我的发票”页面→选择“凭绑定车辆”或“凭移动支付”获取电子发票(票据)→点击“发票详情”选择“二维码”展示→乘客打开微信扫码获取。
二、由乘客使用现金缴纳通行费的,请司机按以下步骤获取电子发票:
关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由司机点击“电子发票”进入“我的发票”页面→选择“凭绑定车辆”获取电子发票(票据)→点击“发票详情”选择“二维码”展示→乘客打开微信扫码获取。
三、由乘客使用移动支付缴纳通行费的,请乘客按以下步骤获取电子发票:
关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点击“电子发票”进入“我的发票”页面→选择“凭移动支付”→依据提示添加支付订单号,获取电子发票(票据)。
如您在开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浙江ETC在线客服或拨打全省统一客服热线0571-96866!
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上如何绑定ETC车辆和非ETC车辆?
新增绑定车辆
首先,您可通过“浙江ETC”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我的服务】,再点击【我的】-【添加车辆】进入【新增绑定车辆】→
ETC用户
如您是ETC用户:选择【ETC车辆绑定】,若您账户名下有多辆ETC车辆,建议绑定【用户账户】,若您账户名下只有一辆ETC车,可以直接绑定【卡账户】,按照提示完成填写其他信息后,选择您要绑定的车辆点击【一键绑定】,即可成功绑定车辆。
非ETC用户
如您是非ETC用户:选择【非ETC车辆绑定】,根据提示选择您的车牌颜色并上传行驶证的正副页, 确认车辆信息后点击【申请绑定】,信息无误即绑定成功。
温馨提醒:
非ETC用户绑定成功后,从12月15日起,可获取电子发票(票据)。
浙江高速全面启用电子发票相关解读如下:
通行人工车道后,该如何获取电子发票?
2021年12月15日零时起,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人工车道,使用移动支付或现金缴费后即可驶离。车主可通过以下步骤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
①关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
②点击“电子发票”进入“我的发票”;
③选择开票方式获取电子发票(票据)。
通行后多少时间可以获取发票?
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人工车道,使用移动支付或现金缴费后24小时内可通过“浙江ETC”微信公众号获取电子发票(票据)。
“浙江ETC”微信公众号支持哪些场景开票?
支持以下两种开票场景:
1、通行人工车道使用移动支付或现金缴费的;
2、浙江ETC用户在浙江省内单省通行的,一次行程合并开具一张不抵扣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
通过“浙江ETC”微信公众号获取的浙江省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可以抵扣吗?
浙江省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不具备抵扣功能,仅做报销使用。
我的车子是临时牌照,该如何开票?
对于临牌、无牌等特殊车辆,现阶段仍在收费站出口开具纸质通行费发票。
出口收费站已领取纸质发票,还能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获取电子发票吗?
自2021年12月15日起,若出口已开具纸质发票,则无法开具不抵扣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
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上没有找到对应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怎么办?
如果出现找不到对应通行发票的情况,可通过“浙江ETC”微信公众号中的“我的工单”功能自助进行特情申报或拨打0571-96866处理,完成确认后系统自动将发票推送至指定邮箱。
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上获取发票,必须要绑定车辆吗?
不绑定车辆也可以获取发票,但建议绑定车辆,便于每次通行后可自动获取发票。
浙江ETC用户仅在浙江省内单省通行的,如何开启一趟行程一张票?
浙江ETC用户在浙江省内单省通行的,默认在“票根”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如用户需合并开具一张票的,通行前须提前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开启“省内单程一张票”设置,48小时内系统完成切换后,便可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合并开具一张不抵扣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