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县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户口迁入本县分为居住社保(就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亲属投靠落户、政策性落户四种类别。
温州永嘉县人才引进落户
(一)《永嘉县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F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在本县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
(二)前项之外的下列人员,可在就业所在城镇地区落户。
1.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创新团体和创业项目成员。
2.经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完成人。
3.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紧缺工种技能人才。
4.其他由县政府或者县级职能部门核准并经县委人才办同意引进的人才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