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政策
申报单位为瑞安市登记注册企业,申报项目为2013至2021年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瑞安分市场登记的技术合同项目。
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及以上,项目的产业化目标明确,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产业化项目需在技术合同截止日起3年内申报(生物医药类项目最多可延长3年)。项目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与网上交易的技术相关度一致,项目产品销售额需达到300万元及以上(项目产品销售额原则上应当高于实际技术交易额)。
对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经审核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的比例给予成果产业化经费的补助,对企业通过各级科技大市场竞拍交易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经审核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20%的比例给予成果产业化经费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原则上采用事后一次性资助方式给予支持。优先支持通过竞价(拍卖)引进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瑞安市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1.《瑞安市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
点击下载:《申报表》
2.有关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技术交易合同、银行支付账单、技术交易发票(交易的支付凭证及发票齐全,时间在合同签署日之后)、项目组有关成员专业职称证书等资料复印件;用户使用报告(至少2个用户单位)、项目审计报告(由瑞安市科技局指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一年度)等资料原件;
3.实际技术交易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提供该项目的检测报告、鉴定证书或者验收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有关资料复印件上由企业法人签字:法人姓名、落款时间,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法人、企业印章。申报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项目审计指定单位为: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安阳街道南方大厦14楼,电话:65827358 65827378)。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立项,则审计费用由市科技局承担;如果项目不符合立项条件,则审计费用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瑞安市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申报,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3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套,邮寄至瑞安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即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13566166999(市府网626995)
邮箱:11107548@qq.com
地 址:万松东路安阳大厦16楼1615室
如有技术受让方为瑞安单位的技术合同(尚未到期或者签订时间在2013年1月之后),请有关符合要求的单位尽快报送技术成果交易合同文本,以备及时录入登记,作为申报各级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