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卡办理指南
一、老人卡的办理和使用范围
办卡范围:凡户籍在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范围内,70周岁以上持有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老龄证书的老人,均可办理温州公交老人(免费)乘车专用IC卡(以下简称老人卡)。
使用范围:凡持有老人卡可乘坐**公交集团所属的市区公交线路。(具体线路详见温州公交网《乘车指南栏目,网址:)
二、老人卡办理、使用、年审、挂失补办、故障换卡
老人卡办理
1、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老龄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公交集团信息结算管理中心(锦绣路市公安局对面,以下简称公交信息中心)办证大厅办理登记手续,收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办毕发卡。
办理时间:每天8:00—17:00(除节假日外)。
首次办理老人卡成本费20元由市财政承担。每卡首次免费充值900元,今后卡内余额少于100元时,须携带身份证和老人卡到就近公交IC卡充值点免费充值,每次免费充值800元。
2、2009年6月15日起,开设远郊公交老年卡上门办理业务。
(1)上门办理业务事项:
①上门办理70周岁以上免费公交老人卡,第一次免费充值900元(虚拟数额)。
②充值业务。老人卡内消费余额低于50元(虚拟数额)的充值。
③公交老人卡的遗失挂失、补卡、年检等业务。
(2)上门新办理公交老人卡的条件:
①凡户籍在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范围内;已领取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70周岁老人证(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单寸照片一张和每年25元乘车意外事故保险(如生活确实困难,经村委会证明,我公司可赠送第一年保险费)。
②上门办卡、充值、挂失等业务必须汇总5人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毕(节假日顺延)。
(3)第一批上门服务区域:
①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范围内的远郊乡镇。
鹿城区:七都镇、上戍乡、藤桥镇、临江镇、岙底乡、双潮乡;
龙湾区:状元镇、瑶溪镇、沙城镇、天河镇、灵昆镇、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海城街道;
瓯海区:娄桥街道、郭溪镇、潘桥镇、瞿溪镇、泽雅镇、南白象街道、茶山街道、丽岙镇、仙岩镇
②以村委会(或老人协会)为单位指定一人与我方联系,并提供联系地点和通讯号码,便于上门做好各项工作。公交上门服务联系电话:88981227,13356171795(限工作时内)
老人卡使用
1、老人使用本卡必须遵守《公共汽车乘坐规则。该卡附照片副卡,限本人使用,不得替他人刷卡消费,同辆公交车上不能同时消费两次。乘坐无人售票车辆时必须主动亮卡,将带有照片的副卡面出示给驾驶员或管理人员查验。乘坐有人售票线路时,由售票员代为刷卡(不得自行刷卡),并领取等额电子票作为保险或管理人员查验凭证。
注:如发现正副卡卡号不相符或借给他人使用,一律收回老人卡,在12个月内停止享受免费乘车待遇;满12个月后方可重新办理,卡成本费自负。
2、根据城市公交车运营特点和老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建议老人尽量避开节假日或客运高峰时出行。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间歇性神志不清、痴呆等疾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应有人陪同乘车,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如发生意外,应及时告知司乘人员寻求帮助。
3、持老人卡乘车,如发现车载机语音提示:连续四声“嘟”、卡失效、卡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乘客应自觉投币购票。
老人卡年审和乘车保险
1、老人卡每年年审一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老人卡到公交信息中心办理年审手续。老人卡到年审期时,车载机会提前15天提示“请验审”,请老人在15天之内办理年审手续,超过验审时间车载机将提示“卡失效”,但年检后可继续使用。
2、统一参加乘车意外事故保险。鉴于老人在乘车过程中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实际,年审时须自费参保老人乘车意外保险,每人每年保险费25元,由公交集团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园林局的全程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发生意外伤害时,老人向公交集团获得赔偿,再由公交集团负责向承保保险公司结算赔偿费用。
老人卡挂失、补办
老人卡丢失,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照片到公交信息中心办证大厅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应付老人卡补卡成本费20元。挂失业务受理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凭挂失凭证到信息中心办证大厅领卡,逢节假日顺延。
老人卡故障换卡
老人卡损坏,持老人卡和身份证原件到公交信息中心检验,如卡面有明显折痕或破损的,应另交卡成本费20元购买一张新卡,重新制作副卡。受理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取卡,逢节假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