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报废流程: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规定,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我公司为省经贸委认定负责温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唯一的专业公司,凡是我市单位或者个人的汽车报废均交售我公司回收。
办理机动车报废回收程序如下:
一、车主或者代办人均带《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以及复印件,并将报废机动车送交我公司后,领取《机动车报废证明(一式六份),按表内要求填写清楚,单位须盖章。也可以先领取《机动车报废证明填写。
二、报废车交售后,车主凭《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与《机动车报废证明及报废车号牌到温州市车管所办理汽车报废,销档手续。
三、报废、销档手续办好后,凭《居民身份证和经车管所审签盖章的《机动车报废证明,再到我公司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一式六份)。
四、车主或者代办人凭《机动车报废证明(稽征联)、《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与《车辆购置附加税凭证,到温州市公路稽征处办理养路费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