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现场自助机申请
二、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
受理 | 即办 | 张XX |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 决定受理与否。如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办结 | 即办 | 张XX | 系统录入变更信息 |
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工作日
四、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123
电话投诉:0577-88300122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温州汽车城车辆服务站(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588号(车立方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新城分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08号二手车市场内南区5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潘桥分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温金路780号(交运检测二站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