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乌鲁木齐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且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
2.不予办理的5种情形: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不予办理;相貌变化较大难以确认的不予办理;核验申请人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身份情况,发现异常的不予办理;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不予办理;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办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持户口簿或驾驶证原件
2.本市签发、签注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凭证)
3. 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仅限无法签发、签注居住证或无法办理临时居住登记凭证的情形)
4. 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若学生证过期或未写明学校具体地址的,则需学校开具证明(证明上需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具体地址,加盖学校公章)
5.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