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市、区医保局(正常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辖区医保分局(市属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条件:
1、法定节假日或网络停机期间住院并出院;参保初始月住院的患者;年度内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并足额补缴费的患者,在中断缴费期间住院的。
2、在网络故障、社保卡丢失、消磁和停卡等情况下,需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
3、新金融社保卡没有发放到位时异地居住或转诊住院时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
4、在市外急诊急症住院时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住院费用。
所需材料:1、现金收据;2、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出院小结、手术记录);3、出院证或者诊断书;4、费用明细单原件;5、本人中、农、工、建、交银行卡复印件;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参保人负责归集、粘贴、填写报表并汇总,申报至参保所在地医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