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一、范围对象
在沈阳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二、补贴标准
高级工(三级)600元/月,技师(二级)800元/月,高级技师(一级)1000元/月,最长发放36个月。
三、申报方式
申领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需由用人单位在每月月初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四、申报材料
《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