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瑞安市灵活就业参保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瑞安市从2020年8月1日起,明确下列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地户籍人员
2、个体工商户业主
3、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本统筹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2020年7月31日前,已在瑞安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含未满10年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继续参保缴费;但中途停保的,再次参保时需符合上述规定的参保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