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人社发〔2021〕26号的文字解读
2021年8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1〕26号),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26号)
二、认定层次
分为4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其中,A、B、C类作为高层次人才。
三、基本条件和认定范围
申请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得到社会和行业认可。
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可提出认定申请(党、政、群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
四、认定标准
(一)为提高认定效率,按照各地通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对各行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影响力、公认度的业绩、贡献、荣誉等,采用有限列举的方式,明确各层次人才共性认定标准。《认定标准》作为各层次人才认定的参照基准,不涵盖所有人才,不定期调整更新。
(二)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且年度工资薪金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由行业知名专家举荐的,可提出认定申请,由“链主”企业自主认定,或由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链主”单位、中介组织等共同进行评审认定。
五、认定方式
共3种认定方式:自主认定、直接认定、评审认定。
(一)自主认定程序
经授权的产业链“链主”单位,结合本办法及《认定标准》,制定符合各自产业链特点的工作细则,经核准备案后,可自主认定符合产业需要的人才。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可登陆“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上传相关信息,选择产业链“链主”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2.自主认定
产业链“链主”单位自主认定符合本产业链需要的人才。
3.公示发布
经“链主”单位自主认定的人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统一公示、发布,确定人才层次。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持“盛京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
(二)直接认定程序
符合《认定标准》中明确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认定。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可登陆“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上传基本信息,其中:符合A、B、C类《认定标准》明确条件的,引入诚信承诺机制,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及时发放“盛京人才卡”,享受交通出行礼遇(3个月内)。
2.单位申报
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的申报人,应在3个月内通过所在单位(或意向单位)进行正式申报。
3.公示发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认定标准》明确条件的人才进行直接认定,确定人才层次,统一公示、发布。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持“盛京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
(三)评审认定程序
“链主”单位、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可以依据人才贡献,在产业链上共同认定人才。
1.申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或意向单位)同意,登陆“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2.评审认定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链主”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人才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进行评审认定,确定人才层次。
3.公示发布
经评审认定的人才,统一公示、发布。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持“盛京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
六、联系方式
市人才服务窗口:83963212
市人社局联系人:孙冰 8282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