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须知
1、离婚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提供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单人照片2张;
3、登记完毕发放《离婚证》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共同领证;
4、所有填写内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填写完后当事人应当面亲笔签名。
5、离婚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询问受理→填写(离婚声明)申请合格→领取(离婚证)
6、承诺办事时间:资料齐全即办。
7、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