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览

地方特产2022-09-25 11:39:58佚名

金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览

  报销条件

  参保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职工,可按规定进行补偿。

  报销材料

  一、平产、难产、剖宫产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

  3.住院发票;

  4.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病历;

  3.医院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

  4.门诊或住院发票。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定额医疗补偿待遇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

  3.住院发票;

  4.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

  5.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四、计划外妊娠后流产、引产和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结婚证;

  2.病历、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3.医疗费发票。

本文标签: ,计划生育  ,申请表  ,待遇  ,发票  ,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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