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婚姻登记证全省通办
申请条件
(下列三种情形之一)
1、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
2、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
3、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注意:
1、目前,我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不实行省内跨区域办理。
2、我省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可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以及特别区域内婚姻登记机关(目前有以下5家)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民政局
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