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西咸阳电动自行车转让登记政策 咸阳 电动车

地方特产2023-03-22 18:41:03未知

2023陕西咸阳电动自行车转让登记政策 咸阳 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转让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买卖、赠与等方式发生所有权转让,应当办理车辆转让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电动自行车现所有人应当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在电动自行车平台上预约办理转让登记。预约时,需上传二手车交易发票、赠与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本规定出台前(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车辆已经转让并交付的,不受三十日期限的限制。

  办理转让登记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预约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办理时,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交回号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一致性进行核对查验,核对转让人与登记注册信息、车辆与电子行驶证信息、转让证明等资料,查验车辆有无改装加装、解码提速等情形,对车辆合标性不再进行认定。车辆查验和信息审核无误后,收回原号牌,注销原车辆电子行驶证,录入现所有人信息,核发新的号牌、电子行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车辆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记载的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车辆与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四)车辆属于被盗抢骗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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