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他材料
1、当事人为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当事人为台湾人: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为港澳人: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经香港/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